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记者白增安)日前,邯郸市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及房地产项目开发建设情况、拆迁补偿安置情况、商品房预(销)售情况、项目验收交付情况等进行专项检查整治。
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及房地产项目开发建设情况,主要检查资质证书是否过期失效,营业执照变更后是否及时变更资质证书,是否存在未取得资质证书或超越资质等级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行为,是否存在擅自改变规划批少建多、改变户型结构、缩短楼座间距、侵占绿地等行为。
拆迁补偿安置情况,检查涉及房屋拆迁的房地产项目是否存在停水、停电、阻断交通等野蛮手段逼迫搬迁,以及采取“株连式拆迁”等方式违法强制拆迁行为;是否依据《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进行补偿;是否存在超过回迁期限仍未回迁安置问题。
商品房预(销)售情况方面,重点检查在商品房预(销)售中是否存在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或未按预售许可证批准的范围预售或变相预售商品房,委托不具备资格的机构代理预(销)售商品房等行为;是否存在销售现场未公示有关证件以及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未按规定备案商品房预售合同、取得预售许可证后未在规定时间内公开全部房源及价格等违规行为。
项目验收交付情况方面,主要检查是否存在未按规定组织竣工验收、进行竣工验收备案;是否未按合同约定按期交付使用;是否将未组织竣工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商品房擅自交付使用;是否存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未向购买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