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燕赵都市报记者王丽)精神卫生法已施行近两个月了,为提高综合医院精神障碍预防、诊断、治疗能力,更好地为精神障碍患者提供医疗服务,省卫生厅日前下发通知,要求三级综合医院应当设置精神科门诊或心理治疗门诊;鼓励市辖区有条件的二级综合医院设置精神科门诊或心理治疗门诊;各县(市)应当至少有一家县级综合医院设置精神科门诊或心理治疗门诊。
按照要求,综合医院设置精神科门诊的,应当具有一名以上精神科执业医师、精神科诊室以及满足精神科门诊诊疗需求的设备和设施。综合医院设置心理治疗门诊的,参照《卫生部关于印发〈医疗机构临床心理科门诊基本标准(试行)的通知〉》(卫医政发〔2011〕2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此外,各地要统筹协调区域内和区域间的精神科诊疗资源,建立综合医院精神科门诊、心理治疗门诊与精神病专科医院双向转诊、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同时,积极开展医院间专科技术交流,充分发挥各类医院在精神障碍预防、诊断、治疗方面的作用,为精神障碍患者提供良好的医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