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

7月1日起河北省134所县级公立医院实施价格改革

    2

    涨价 诊疗、护理等医疗服务价格上涨

    对于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后减少的合理收入,将通过增加政府投入、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等途径予以补偿。公立医院要加强内部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和运行效率,降低医疗成本。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后,要确保公立医院的药品价格降低15%左右。“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诊疗、护理、手术以及中医特色服务等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提高了。”河北省物价局医药价格处处长郭汝田说,但是提高价格的医疗服务项目主要体现在住院时,门诊看病时,并不会增加。“此次医药价格调整总体上不会增加患者实际医药费用。”郭汝田说,医药价格政策调整将与医保、财政、卫生等综合改革配套政策同步实施,调整后的医疗技术服务收费按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含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支付范围。

    此次公布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为最高限价,我省也鼓励各试点县政府加大财政投入,降低医疗服务价格。

    据了解,2012年11所试点医院,暂按2012年省批准的方案执行,此次新增的123所县级公立医院将执行此次公布的新标准。

分享到
更多
【责任编辑:赵耀光】
  • 河北新闻网版权所有 本站点信息未经允许不得复制或镜像
  • 法律顾问:河北球衡律师事务所 杨建国 联系方式:18931159383
  • www.hebnews.cn copyright© 2000 - 2013
  • 新闻热线:0311-67562054 广告热线:0311-67562966 新闻投诉:0311-67562994
  • 冀ICP备09047539号-1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312006002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冀)字第101号|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311618号
  •  公共信息网络安全报警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