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说法:不经业主同意开发商无权出售
律师介绍:“开发商想出售地上车位,应该得到小区2/3业主的同意。”
近一段时间,心海假日的开发商将长期出租的地上车位改为出售,在小区里闹得沸沸扬扬。不少入住小区已有十余年的有车业主颇有怨言:“地上产权属于全体业主,开发商不经业主同意,是否有权出售地上车位?”
地上车位卖价5万
张先生是入住小区的第一批业主,入住有十余年,可谓小区的老住户。
据他介绍,自入住时,楼前就规划有地上车位。“当时,有车的人还不多,大家有车随便停。”后来,随着小区有车族日益增多,物业开始加强管理,凡是有车业主,都要出租地上车位。“最初,每月的管理费好像是20元,后来涨到50元,如今,已经是每月100元了。”
张先生说,物业收取地上车位管理费,他们可以理解。然而,6月16日,他到物业缴纳下半年的车位管理费时,被告知小区地上车位将不再对外出租,而是改为出售,售价为5万元。
此消息在小区里传开了,有车族对此议论纷纷,不少人直言“这种做法不合理,未经业主同意,开发商无权出售地上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