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基金由三河市9家知名民营企业共同捐助组成,首轮募集基金1.05亿元,政府配套基金10%,三年救助金额将达到1.155亿元。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基金每三年募集一次,救助范围基本涵盖了城乡居民常见重特大疾病,如白血病、先心病、血友病、恶性肿瘤和烧烫伤等。救助对象为因患重特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经医保报销后医疗费自费部分超过5万元的患病群众。
据了解,县级建立如此完备的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基金,在全国还是第一例。为了切实加强这个基金的管理,保证基金达到安全合理、高效利用的这样一个目标,三河市政府制定出台了《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办法》和《救助实施细则》等一系列的规章制度,对基金的募集、管理、审批、发放等具体事宜都做了详细的规定。按照规定,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基金以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为基础,遵循专款专用、量入为出、区别病种、按例施救,医后救助与医前垫付相结合的原则。符合救助条件的白血病、血友病、先心病患者,在享受医保报销后,按个人自费部分的70%予以救助;符合救助条件的其他患者按自费部分的50%予以救助。其中,白血病、血友病、恶性肿瘤等患者实行医后救助;家庭特别困难的18岁以下先心病患者,经申请批准,在个人自筹3万元后,可以享受医疗费垫付,真正起到基金“及时救助、切实保障”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