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废 到“十二五”末,淘汰全省所有注册的“黄标车”
方案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严格车辆生产准入管理,加强对公告内车辆生产企业的生产一致性监管,公安、交通运输部门对不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或者与公告产品不一致的车辆,不予办理注册登记和核发道路运输证,生产企业要履行更换、退货义务。严禁无资质企业生产、销售电动汽车。 我省要求商务、财政、环境保护、交通运输、公安部门要严格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资格认定和监督管理,到“十二五”末,淘汰全省所有注册的“黄标车”。依法严厉打击制造和销售拼装车行为,严禁拼装车和报废车上路行驶。对逾期未进行车辆年度安全技术检验或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所有人逾期未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的,公安部门不予办理其所有人机动车相关业务;对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所有人逾期未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的机动车,公安部门公告其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公告期满仍不办理注销手续的予以注销。对道路交通事故中涉及车辆非法改装、拼装等安全问题的,要严查责任,依法从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