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通讯员李瑛、杨艳艳 记者汤润清)“多亏了新农合。”说起新农合,迁安市迁安镇周官营村低保户蔡连芹老人不住地感叹。
蔡连芹一家三口人,儿子高位截瘫,孙女年幼,家庭没有经济来源。今年初,蔡连芹因患乳腺癌住院,花费医药费5万多元。让她没想到的是,这笔医药费很快通过新农合得到补偿——— 住院补偿32202.9元,大病补偿9045.9元,两项合计补偿41248.8元,补偿比达到78%。
今年,迁安市再次提高新农合补偿标准,降低住院补偿起付点,提高补偿比例。县级医院起付线由600元降为500元,乡级医院起付线由150元降为100元。提高了门诊统筹补偿比例,由60%提高到70%。取消了门诊特殊慢性病补偿起付点,补偿比例为70%,封顶线1万元。孕产妇补助一律提高到400元。重大疾病补偿范围由6种增加到20种。大病补偿更倾向困难群体。一般农户自付可报金额超过1万元以上部分可得到大病补偿。低保户只要发生住院费用,新农合补偿后,自付可报费用会得到大病补偿。各段值的补偿比例最低50%,最高75%,累计最高补偿30万元。新农合和大病补偿两项合计最高补偿40万元。
截至5月底,今年迁安市新农合门诊已累计补偿16.3万人次279.35万元,新农合住院累计补偿2.2万人次6820.22万元,大病补偿累计补偿473人次300.62万元。据统计,一般农户实际补偿比达到了65%左右,低保户达到了75%以上,总体补偿比达到了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