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规定新教师须接受师德教育

2013-06-17 09:00:11  来源:燕赵晚报 责任编辑:孙婷

    燕赵晚报讯(记者郭鹏 实习生杨萌)记者昨日从市教育局了解到,为切实保护中小学生及学龄前儿童的身心健康,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石市将通过在各学校开展师德师风检查活动和加强师德师风专项教育两个方面,加强教师师德师风建设。

    市教育局要求,各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立即开展师德师风检查,重点是查教师是否存在重教书轻育人;对待学生不平等、不公正、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强行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及其他商品谋私;在招生、考试等工作中存在不正之风以及在科研工作中弄虚作假等行为。对于师德考核不合格或有严重失德行为的,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撤销教师资格证或予以解聘,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要坚决把道德沦丧的不称职教师从教师队伍中清除出去。

    此外,石市将建立校长任职前的法律知识考试制度,未参加法律知识考试或考试不合格者不得担任校长职务;老师每年要接受不低于10学时的师德教育集中学习;对新聘用教师,必须专门进行岗前师德教育,培训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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