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们正处在扩内需保增长的紧要关头,强力推进农村面貌改造提升大有可为。避免中等收入陷阱、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必须把扩大内需特别是消费需求作为根本立足点。拉动内需,农村有巨大的潜力。根据消费结构升级规律,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5000元时,农村生存性需求开始加快向发展性需求转变,农民对于住房和生活设施改善的支出将明显增加。去年,我省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8081元,农民人均用于住房的支出达1090元,较上年增长29.8%,表明全省农民群众对改善生活品质的愿望、需求现实而又强烈。从浙江的经验看,通过村庄整治可以有效拉动钢铁、建材、建筑、装饰、家电等17个相关行业发展,也可以催生新型建材、环保设备、节能产品等绿色产业发展,一个千人左右的村庄就可拉动上千万的内需。照此计算,全面实施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可拉动5000亿元的内需,由此产生的内生增长动力不亚于上一批大项目。
当前,我们正处在赶超发展时刻,强力推进农村面貌改造提升不容迟疑。从国外来看,韩国在上世纪70年代,农民人均收入137美元时,就开始实施新村运动,加大农村投入建设力度。从国内来看,改变农村落后面貌、改善农民生活品质已经成为各地党委、政府的普遍共识和行动。从东部沿海省份看,浙江在2003年农民人均纯收入4940元时就开始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活动,在2008年农民人均纯收入8100元、与我省目前大致相当时全面铺开;江苏省也在全省普遍开展了以村庄环境整治为重点的“美好城乡建设行动”。从中西部地区看,安徽去年农民人均纯收入7200元,广西去年农民人均纯收入6008元,均低于我省农民收入水平,但两省都普遍开展了美好乡村建设,得到广大农民群众的衷心拥护和支持。
向农村落后面貌宣战的时刻已经来到,无论是基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的科学判断,还是对照兄弟省市的共同做法和成功经验,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都是我们顺应人民群众意愿、顺应经济社会发展规律的战略之策和必然之举。全省上下,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务必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上来,以强烈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坚定信心决心,迅即行动、主动作为,全力以赴把这项为民造福的实事办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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