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燕赵都市报记者付薇)日前,河北省经济信息中心发布对河北省宏观经济进行监测的新一期监测月报。其中显示,1-4月,河北省CPI涨幅回落,但价格水平仍然较高。
■CPI:10沿海省份中并列第二
1-4月,河北省居民消费价格(CPI)同比上涨3.1%,涨幅比一季度回落0.1个百分点;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和购进价格同比分别下降4.2%和3.1%。
相比主要沿海省份,河北省CPI涨幅排名与辽宁并列第2位,(由高到低排序:北京、辽宁、河北、天津、上海、广东、山东、福建、江苏、浙江),较一季度位次上升1位。
与华北地区及周边省份比较,河北省累计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低于北京,与内蒙古持平,高于山西、河南和天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