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琳)5月31日,我市专利行政执法大队对已认定为省级“无假冒专利示范单位”企业进行了专项检查。
据悉,此次专项检查对全市部分商场、市场、超市、药店进行了重点排查,分别抽取了2010年、2011年和2012年已被授予省级“无假冒专利示范单位”称号的8家企业,涉及食品、药品、家电、化妆品等50余种商品。主要对“无假冒专利示范单位”进店销售并标注专利标识的商品进行台账登记情况、定期对销售的专利标识商品的法律状态检验情况以及定期对店(场)内员工进行专利知识培训情况进行了检查,其中撤柜处理2件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