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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新闻网6月6日讯从承德市教育局获悉,今年我市高考考入全日制普通高校(含高职)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可获得一次性从家庭所在地到被录取院校之间的交通费及入学后短期生活费用。资助标准为省内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500元,省外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1000元。这也是继去年中央投入63万元对我市781名学生进行资助后,第二年实行此项惠民政策。
按照要求,此次入学资助项目的资助范围和对象为2013年高考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高职)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资助标准为河北省内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500元,河北省外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1000元。优先资助孤残学生、父母丧失劳动能力学生、少数民族学生、烈士子女、单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学生、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和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计划生育独生子女和双女户家庭学生等。
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项目是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利用中央彩票公益金润雨计划部分专项资金设立的,用于一次性补助家庭经济困难新生从家庭所在地到被录取院校之间的交通费及入学后短期的生活费用。
高考之后,取得高校录取通知书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可通过所就读的高中进行申请。学生提出申请后,由县级教育部门严格按照《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项目暂行管理办法》规定的资助条件、优先资助对象和资助程序的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申请学生资格、条件进行评审。评审通过的学生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由相关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按规定的资助标准将资助款发放到每位受资助的学生手中,并组织学生签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