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声环境
(一)声环境质量
1、区域环境噪声
影响城市区域环境的噪声源主要为生活噪声、交通噪声、工业噪声、施工噪声和其它噪声五类,分别占42.6%、21.3%、13.9%、10.2%和12.0%。我市区域声环境属较好等级,区域环境等效声级为50.5dB(A),比上年下降0.8dB(A)。1类区达标率为93.3%,2、3类区达标率保持在100%。
2、道路交通噪声
城市道路交通噪声质量属好等级,道路交通噪声加权平均等效声级值为 63.9dB(A),加权平均车流量为1385.6辆/小时。与上年相比,车流量持平,道路噪声等效声级下降0.6dB(A),低于标准6.1dB(A),路段达标率为100%。
3、功能区噪声
各类功能区昼间、夜间噪声为:1类区昼间49.2dB(A),夜间38.6dB(A);2类区昼间49.6dB(A),夜间42.0dB(A);3类区昼间52.2dB(A),夜间46.0dB(A);4类区昼间65.8dB(A),夜间54.4dB(A)。与上年相比,2012年城市功能区声环境质量1类、3类区昼间、夜间达标率均为100%;2类区昼间达标率100%,夜间达标率下降为91.7%;4类区昼间达标率100%,夜间达标率由上年的50%提高到62.5%。
(二)行动与措施
加强对工业企业及建筑施工噪声的日常监管。加大对建筑施工工程申报的审批力度,及时掌握施工单位的施工起止时间、施工机械使用等情况;加强夜间施工噪声污染的巡查执法检查力度,从严处罚未经审批、擅自夜间违法施工的行为;建立噪声污染防治社会舆论监督制度,督促施工单位在采取有效建筑施工噪声防治措施的同时,协调好与周边居民的关系,主动公布施工阶段和夜间施工时可能发生噪声污染的情况,接受群众的监督。
采取禁鸣措施控制道路交通噪声。在新西街、红星街、顺德路全段,中兴大街、守敬路、新华路、冶金路及团结大街部分路段采取禁鸣措施,有效降低了道路交通噪声。
重点开展高、中考期间环境噪声严查行动。高、中考期间,对建筑施工单位的施工时间进行了严格限制,严禁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向施工工地运输原料,加强对工业噪声污染的控制和管理等有效措施,为广大考生创造了一个清静、舒适的应考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