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候先生来电:
一个自称在国家安全部门工作、有要事的人,开一辆白色大众轿车闪着警灯,警报声也响个不停。被高速交警查获后,发现是个冒牌货。
本报记者 李洁夫 实习生 李瑞欢 调查:
5月28日9时许,高速交警石家庄大队三中队执勤民警在西古城收费站执勤,突然,一辆白色大众轿车呼啸而来,而且还闪着警灯,警报声也响个不停。
民警看了一眼该车的车牌,发现这是一辆地方牌照的车辆。“怎么会有警灯警报呢?”职业的敏感,让民警对这辆车产生了怀疑,民警随即示意该车停车受检。“是自己人,我在国家安全部门工作,我有要事,如果耽误了你们可负不起责任。”开车的小伙显得很淡定,说车牌是因为工作需要特制的,希望高速交警放他走。当民警依法要求其出示证件时,小伙子才不得不交代,他并非国家安全部门工作人员。
经查,开车的小伙子姓李,河北省衡水市人,前不久私自购买了一套警灯警报设备,以便满足自己的虚荣心,没想到正准备下高速时就被民警查获了。
随后,执勤民警对李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和教育,依法对其处以500元罚款,并将警报装置强制拆除、收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