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燕赵都市报记者王丽)记者昨日获悉,本月起到年底,省卫生厅将在全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二级以上公立医院是检查重点。
省卫生厅要求,三级综合医院抗菌药物品种原则上不超过50种,二级综合医院不超过35种。医院采购抗菌药物时,具有相似或相同药理学特征的不得重复采购;医师开抗菌药物处方三次不当将被限制处方权。
医院采购同一通用名称口服药不能超两种
各医疗机构将对2012年度院、科两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基本情况进行统计,严格控制抗菌药物购用品种、品规数量,保障抗菌药物购用品种、品规结构合理。
据悉,三级综合医院抗菌药物品种原则上不超过50种,二级综合医院抗菌药物品种原则上不超过35种;口腔医院抗菌药物品种原则上不超过35种,肿瘤医院抗菌药物品种原则上不超过35种,儿童医院抗菌药物品种原则上不超过50种,精神病医院抗菌药物品种原则上不超过10种,妇产医院(含妇幼保健院)抗菌药物品种原则上不超过40种。
省卫生厅要求,同一通用名称注射剂型和口服剂型各不超过2种,具有相似或者相同药理学特征的抗菌药物不得重复采购。医疗机构抗菌药物采购目录(包括采购抗菌药物的品种、品规)要向核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