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河道现代管理体系建设任务十分艰巨
去年底,省政府出台的《关于加快河道现代管理体系建设的意见》,着眼于建设经济强省、和谐河北大局,着眼于根治防洪心腹之患,着眼于维护人民群众的长远根本利益,明确了基本思路、总体目标、基本原则和主要任务,这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河道建设的基本依据。
——总体目标。以依法治理河道为核心,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目标,管建并重,综合施策,加大资金投入、创新体制机制,健全管理队伍、严格依法行政,规范河道管理秩序,提高河道行洪能力,尽快建立河道现代管理体系。到2015年,全省行洪河道内的非法阻水障碍基本得到清除,汇水面积20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道管理范围全部划定,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的体制机制基本建立,河道管护水平明显提高,河道行洪能力达到规定标准。
——基本原则。坚持以人为本、人水和谐。兴利除害结合,防灾减灾并重,治标治本兼顾,综合发挥河道的行洪、灌溉、供水、生态等功能,保障防洪安全,实现可持续利用。坚持统一管理、分级负责。根据河道管理范围,明确各级各相关部门事权责任,强化属地管理,以管为主,管建结合,常备不懈。坚持严格保护、占用补偿。正确处理河湖保护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严格涉河建设项目审批与监管,占用水利设施和水域,实行“谁占用、谁补偿”。坚持法规支撑、依法治理。加强政策法规和管理队伍建设,提高水行政执法能力,切实解决“没人管、管不住、管不好”的问题。
——创新河道管理机制。按照统一管理、分级负责、权责清晰、分工明确、监管到位的要求,加快建立河道规范管理长效机制。强化依法治河法规支撑,制定河道管理相关规定。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科学划分河道管理事权,省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主要行洪河道、跨设区市河道重要河段和设区市之间边界河道的规划和监督管理;市县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管理权限负责所属河道的日常管理、行政执法、规费征收和维修养护等工作。建立部门分工合作协调联动机制,在河道管理范围的划定、涉河建设项目的监管等方面,水利、发展改革、国土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公安、农业、林业等部门要积极配合,依法依规认真开展相关工作。
——实施专项治理行动。划定河道管理范围,解决随意非法侵占河道问题。到2014年底前,完成汇水面积20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道管理范围划定和竖桩标界工作,明确河道的管理范围。清除河道行洪障碍,解决洪水出路问题。按照“谁设障,谁清除”的原则,实行属地行政首长负责制,明确责任人,建立工作台账,采取有效措施,2013年汛前清除行洪河道内的主要非法阻水障碍。同时,建立清障工作长效机制,清、建、管有机结合,防止边清除边设障。对应清未清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加强清障宣传工作,妥善解决遗留问题,维护社会稳定。规范河道采砂行为,解决乱挖滥采问题。全面落实《河北省河道采砂管理规定》,建立审批严格、监管有力、开采有序、作业规范的良好秩序。到2013年底,分级完成河道采砂规划的编制,对未完成规划编制的暂停采砂审批。大力整顿现有砂场,限期回填平整砂坑,严禁在禁采区采砂,坚决取缔无证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