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扶车辆
违法行为:驾驶非机动车攀扶车辆的;驾驶非机动车牵引车辆的;非机动车被其他车辆牵引的。
现象:有些骑自行车的市民为了省力气,喜欢攀扶同行骑电动车的同伴,看似省了力气,其实存在很大危险,攀扶人和被攀扶人都是交通违法的。
处罚:罚款50元。
骑行横穿马路
违法行为: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时不下车推行的;有人行横道时,非机动车不从人行横道横过机动车道的;有行人过街设施时,非机动车不从行人过街设施横过机动车道的。
现象:省会骑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的市民非常多,横过机动车道时骑行的现象非常多,正确的做法应该是在路段中间的人行横道下车推行,在路口别占人行横道骑行,有过街设施的需要横过快车道时,搬车通过过街设施(比如天桥、地下通道等)。
处罚:骑行横穿马路罚款30元;不过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的,罚款50元。
乱停乱放
违法行为:非机动车不在规定地点停放的;非机动车停放时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
现象:在省会繁华街头,特别是在一些超市门口,往往需要停放很多自行车,有些自行车乱停乱放,占用盲道甚至快车道,这些都是交通违法行为。提醒大家停放自行车要服从看车人的指挥,无看车人时停放在不影响其他人和车辆的地方。
处罚:罚款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