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起,我省交管机关将加强对行人和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那么,行人和非机动车的哪些交通行为是违法的呢?违反了哪些法律法规呢?将面临哪些处罚呢?5月29日,记者就此采访了长安交警大队二中队中队长杜普。
非机动车驾驶人交通违法行为
闯红灯
违法行为:非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规定通行。
现象:在很多街头,骑自行车闯红灯的现象比较突出,相当一部分市民骑自行车在经过有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不遵守红灯停、绿灯行的交通规则,无视红灯亮起,仍然驶过路口。
处罚:罚款10元。
逆行
违法行为:非机动车逆行行驶的。
现象:非机动车应该靠道路右侧顺向行驶,但是部分市民骑自行车时为了减少横过马路,有时占用对向车道逆向行驶,这样容易和顺向行驶的其他自行车迎头相撞。
处罚:罚款30元。
越线停车
违法行为:非机动车遇停止信号时,停在停止线以内或路口内的。
现象:在路口斑马线外侧,有一条白色实线,这就是停止线。根据交通法规,前行遇到红灯后,无论是机动车还是自行车,都不能越过这条实线通行,也不能越过这条实线停车。但是在省会街头,遇到红灯后,有些骑自行车的市民喜欢越过这道停止线,停在斑马线上或路口内,影响其他行人或右转机动车的正常通行。
处罚:罚款3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