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通讯员陈志强、张世强)近日,河北省林业厅下达了增补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任务的通知,丰宁满族自治县新增国家级公益林40万亩,至此,全县国家级公益林总面积达到了230.88万亩。
丰宁满族自治县从2002年开始实施国家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截至目前,全县已有国家级公益林230.88万亩,其中,集体及个人170.1万亩、国营林场60.78万亩,涉及全县24个乡镇、189个行政村和11个国营林场。通过实施国家公益林项目,有效促进了全县生态建设,为建设京津绿色屏障、维护生态安全、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持续增加了村集体和林农的经济收入。
国家级公益林,指位于生态地位非常重要或生态环境极为脆弱的重点保护区域的森林、林木、林地。国家级公益林以提供森林生态和社会服务产品为主要经营目的,包括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防风固沙林和护岸林,自然保护区的森林和国防林等。中央财政补偿基金重点用于国家级公益林的保护和管理,其补偿对象是承担公益林营造、抚育、保护和管理的国有林场(国有林业单位)、国有苗圃、集体(村集体)和个人(农户)以及其他所有制形式的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