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赵都市报记者 李珂
在保定上班的魏先生近日来石探亲,返程前在石家庄新火车站附近一家小超市购物时,遇上了“碰瓷”,被讹了80元。
魏先生说,日前他乘坐13路公交车到石家庄新客站,准备乘火车返回保定。下了公交车之后,他去附近一家小超市买东西。“那家超市就是自家房改的,没有名字,就写着‘冷饮’。”
魏先生在小超市的款台结完账,刚一转身,身后的两个礼品盒就倒了。“我当时就奇怪,哪有人会把两个礼品盒竖着叠在一起?那不是很容易碰倒吗?”魏先生形容,那两个礼品盒高约30厘米,厚五六厘米,没有倚靠在墙面或者其他牢靠的物体上,而是突兀地立在空地上。
见盒子倒了,超市老板立马走上前摇了摇盒子,听声音,里面的瓶子已经碎了,隔着盒盖上透明的部位往里看,里面也有玻璃碴晃动。老板要求魏先生按照原价赔付共计298元。“礼盒摆放的位置就不合适,而且离地面不到30厘米,包装厚实的瓶子怎么就那么轻易地碎成了玻璃碴?”魏先生顺手拿起电话作势拨打,超市老板立刻紧张地说:“给谁打电话,你要干什么?”魏先生确定,这是遇上“碰瓷”了,但因为急着赶车,心想给点钱息事宁人算了。掏出钱包看了看,只有100多元。“老板说有多少给多少,还便宜我了。”魏先生要求给自己留些路费,最终两方以80元达成协议。“我也经常出门在外,对这样的事情很小心,谁料还是防不胜防啊。”魏先生事后回想起来,还是很不痛快,“在这儿给大家提个醒,到了哪儿都得多长个心眼儿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