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赵都市报驻张家口记者 张岩
5月1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做好今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并下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35号),其中在大力促进就业公平方面,国务院明确要求各地区、各部门招聘高校毕业生,不得以毕业院校、年龄、户籍等作为限制性要求。(本报5月16日10版曾报道)。但是,5月16日,张家口市发布的公开招聘事业单位通知,其中在招聘对象条款明确限制:张家口市(县、区)户籍或生源(含其配偶户口为张家口籍的外地毕业生。不包括外地生源在我市集体户籍的毕业生,户籍以 2012年12月31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尚未就业的全日制大专以上毕业生(含2013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此限制遭到了众多高校毕业生及报名者的质疑。
招聘简章户籍限制很明白
5月27日上午,记者接到数位户籍不在张家口的高校毕业生的电话,反映5月16日张家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招聘事业单位简章违反国务院有关规定,明确对报名者限制了户籍。
记者通过查询了解到,16日,张家口市人事部门发布了招聘简章,要为该市招聘301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但在其招聘对象和范围条款明确提出了限制要求:“报名者必须是张家口市(县、区)户籍或生源(含其配偶户口为张家口籍的外地毕业生。不包括外地生源在我市集体户籍的毕业生,户籍以2012年12月31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尚未就业的全日制大专以上毕业生(含2013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查看职位表后,记者发现只有极少数岗位不限户籍。同时,在简章的第四条优惠条件中指出,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不受户籍限制。
记者注意到,张家口市本次招聘的报名时间为5月24日至28日,过了28日,所有人员包括这些外地户籍高校毕业生将错过报名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