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局前后答复不一
23日下午,记者到高阳县政府询问此事。县委宣传部冉姓副部长在询问了小王果庄乡乡干部后,答复记者称此事确有发生,乡干部给的理由是,伐树时权属没确认清,不知道是谁的树。
对此,该县林业局一名刘姓副局长告诉记者,记者来前已有人给他们反映过此事,23日上午他们也曾到现场调查,初步认定这是一起滥伐行为。目前,没有任何人到该局办理过采伐证件,他们将会对此事进一步调查。
24日上午,记者再次向冉部长询问林业局调查结果,得到的答复却是,林业局刘姓副局长不分管采伐证办理工作,不了解情况。林业局另一高姓副局长告诉他,伐树手续都有。由于该片区树的权属有个人的、零散的,特别繁琐,林业局就给他们办了一个统一的采伐证,并就此公示了很多天。他们提前已与养路工区沟通过,公示期内也没人提出反对。当记者问其采伐证应由权属人自己办理,为何林业局单方面给统一办理?冉部长称,他随后再与记者联系。截至24日下午16时记者截稿,也未收到相关答复。
林业局的说法得到了保定市公路局工作人员的否定,他们称,高阳县养路工区绝对没有与任何部门达成任何协议,也未曾看到过任何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