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容桂阳 记者司玉明)日前,海港区财政局会同产权交易中心对该区19家单位102处房产进行公开招租,成交91处,总成交额为228.46万元。
近年来,行政事业单位房屋出租一直是资产管理的重点难点,不同程度地存在着“高价低租”“人情出租”等行为。海港区积极探索盘活国有资产的办法措施,制定出台了《海港区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海港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办法》等一系列管理文件,在对存量资产进行全面摸查的基础上,根据资产性质分类确定处置方式。对出租门面、闲置回迁房等价值较大的资产,充分引入竞争机制,采取公开透明阳光的操作方式,按照规范的处置程序,委托中介机构对国有资产进行拍卖(租),改变了多年来行政事业单位闲置房产由单位自行出租的做法,最大限度地实现了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为确保招租活动“公开、公正、公平”,海港区制定了房产处置流程,对申报审批、拍卖准备、竞价转让等各个环节进行了严格把关,做到招租流程公开、招租意向公开、招租合同内容公开、招租方式公开,做到统一招租信息、统一招租规程、统一租金收缴、统一支出安排、统一合同文本。并建立房产档案和月报制度,实现对房屋地址、面积、承租单位、合同租金、变更情况等相关信息的动态管理。
2008年以来,共组织国有资产公开招租活动22次,累计成交房产782处,租金较单位自行出租增长了299.47万元,增长率为1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