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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专项治理房地产违规行为 接受举报

    捂盘惜售:

    取得预售许可证后,是否在规定时间内公开全部准售房源;

    是否及时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

    是否存在发布虚假信息、炒卖房号、捂盘惜售、囤积房源等恶意炒作行为。

    销售现场违规:

    是否公示有关证件(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以及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等;

    是否公开全部房源和价格,是否将商品房基本情况、销售进度、权利状态(如查封、抵押、限制)等预(销)售信息及时、全面、准确地在销售现场进行公示;

    是否采取虚假手段营造楼盘旺销的氛围、哄抬房价,或者纵容工作人员、雇佣他人炒作房价,扰乱市场秩序等。

    虚假宣传:

    房地产广告中有关房地产项目名称、面积、价格、用途、位置、周边环境、配套设施等内容是否虚假;

    房地产开发企业是否采取返本销售或变相返本销售的方式销售商品房;

    房地产开发企业是否采取售后包租或变相售后包租的方式销售未竣工的商品房等。

    商品房买卖合同欺诈:

    订立合同前是否向购房人明示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及格式条款;

    商品房买卖合同格式或条款是否有免除自己责任、加重购房人责任或排除购房人合法权利的行为;

    房地产开发企业是否有在未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将作为合同标的物的商品房再行销售给他人的行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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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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