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楠之
近日,广东省江门市多家药店店主通过央广新闻热线反映,从去年10月份开始,当地要求很多行业的个体工商户变更升级为企业,给个体经营者造成了很大的压力。以药店为例,升级为企业办好所有证照所需费用为2000元左右,每月在人工、税收等方面增加的费用也在千元以上。据悉,当地废品回收站、酒吧、按摩等行业的个体商户也都被要求升级成企业,否则就得变更经营范围。(据5月18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报道)
按照当地工商局有关人员的说法,个体户都是个人经营,转成企业之后,就要按照《公司法》来经营,内部管理制度、用工制度等各方面都会完善些。这样的道理听起来不错,但强制“转企”却未必符合实际和个体工商户的利益。市场经济条件下,作为市场主体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会自然而然地由一只“看不见的手”引导着,寻求可以使自己利润最大化的发展之路。对于个体工商户而言,怎样对自己最有利,比如是继续保持目前的“身份”还是升级为企业,他们自己最清楚、最明白。这就是说,即使变更升级为企业真的有种种好处,政府部门也应当遵循“自愿”的原则,逐步加以引导,而不应强制性地搞“一刀切”。
个体户是否要升级为企业,是个体户的自主行为,与政府部门关系并不大。因此,江门市政府部门强行要求个体户升级为企业的行为,是干预市场主体自主经营权的行为,既违背了市场经济的规则,也有悖于政府部门的职能。
从当地工商部门的解释来看,之所以要采取这种做法,就是因为这么一来,“(对)地方的经济发展、财政收入、税收方面都有促进作用”。但从现实来看,要达到这样的目的,恐怕只是一厢情愿。
当地政府部门之所以想以此来增加税收、增加财政收入,可能与当地经济发展乏力、税收减少有关。但既然经济发展乏力,当地个体户的日子也未必好过。通过转企,对政府而言的确可以增加税收——— 一个药店每月就增加千余元的税收——— 但对个体户来说却无异于雪上加霜。时间久了,一旦这些转企的商家纷纷倒闭,整体的税收岂不是大受影响?所以,这样的做法无异于“杀鸡取卵”、“涸泽而渔”,是不可取的短期行为。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大背景下,政府部门应该树立市场思维,把握市场经济规律,遵循市场竞争法则,为发展创造良好的制度、政策环境,靠严格管理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靠市场主体的活力、靠市场的真正繁荣来增加税收、促进发展。从实际来看,要做到这些,不妨从管住伸得过长的“行政”之手,减少、去除强制升级之类的“微观干预”开始。关于这一点,江门市药店店主们的强烈不满便是明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