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提醒:买保险前,了解好期限与风险,别盲目受高息诱惑
□本报记者 卞静
本是去银行存款,却被“忽悠”办了保险。以为能多拿些利息,谁知为期10年的保险单上却写着“保险年期至75岁”,与当时接待员的介绍完全不符。昨日,市民武女士向本报讲述了自己的遭遇。
据武女士介绍,2012年8月,她来到某银行赵陵铺支行,准备办理一份定期存款业务。刚走进大厅,一名身穿与银行职员一模一样制服的接待员向她走来,热情地与她攀谈。
交流中,武女士告诉对方,自己想办理一份合适的定期存款。对方却说,存定期“不合适”,最后拿到手的利息很低,并向她推荐了一款名为“财富两全保险”的分红产品。最低一年存1万,存10年,虽然有一定风险,但是利息高,到期后可以本金利息一并取出,也可以续存成保险。武女士听说利息高,有些心动。“她看我有些犹豫,就说这其实相当于给孩子存了一笔钱,10年后孩子刚好十来岁,正是上学需要用钱的时候。”武女士琢磨了一下也觉得有道理,于是存入1万元,并签了合同。
然而近日,武女士整理账务时发现,保险年期为“至75岁”。武女士立刻拨打了该保险公司客服电话,客服人员说,按照合同规定,这份保险需要存10年,中途若取出将会影响本金,由于年限至75岁,即便是10年到期后取出,利息也会受影响。
“客服说这样存还是合适的,如果75岁前都不取,最终能拿到40多万元,可我觉得这段时间也太长了吧,不能接受。”武女士说。因为客服的说法与此前银行接待员的说法完全不符,她感觉上当了,因为已超过10天犹豫期,现在退保将损失6000多元。
律师提醒,市民遇到类似情况,事后想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一般比较困难,因为能证明自己是“被欺骗”的证据很难提供。市民应当提高自身认知水平,买保险前了解保险的条款,包括期限、风险等,不要盲目接受所谓的高息诱惑。如不慎购买了不合适的保险产品,要把握住10天犹豫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