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香港媒体报道,方敏仪2008年与罗嘉良离婚后,他仅将当时仍欠500多万港元供款、市值约1100万港元的愉景湾住所及100多万港元现金赡养费留给前妻,此后,再无任何经济支援。方敏仪与儿子相依为命,每个月供楼、供儿子上学,生活费开支庞大,对近乎零收入的方敏仪来说,简直坐食山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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