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静雯)5月9日,王先生开着自己新买不到一年的电动轿车在新火车站附近行驶时,被交警责令停下接受检查。由于没有驾驶证,车辆也没有牌照,王先生不仅被罚款1000元,连爱车也被交警部门暂扣。
这辆电动轿车是王先生去年9月花3.2万元购买的,平时开着上下班,充电十几个小时能行驶100多公里。比起其它私家车每月高昂的燃油费,电动轿车相当经济省钱,而且,一向重视环保的王先生认为购买电动轿车是一件有利于环境的公益行为。
“我购买的时候也问过销售商这个问题,但他们很肯定地说电动轿车不用上牌照也不用驾驶证就可以上路。如果以后都不能上路了,我简直感觉这车就跟报废了一样。”对于被罚款及爱车被暂扣,王先生甚为沮丧。
昨日,记者在街头观察发现,省会城区道路上还行驶着不少电动车,外形大小和燃油小型机动车相似,没有牌照,驾驶人多为中老年人。采访中,有几位车主都认为,除了节能、环保、省钱,更重要的是驾驶电动汽车无需驾照。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规定,“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第十九条规定“驾驶机动车,应该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那么,电动轿车,或称为“电动观光车”是否属于机动车呢?
市交管局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介绍,从外形、大小、速度等方面来看,电动轿车应属于机动车,上路时应该具备行驶证,驾驶员应该具备驾驶证。然而,根据国家机动车登记制度,未被列入国家《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的电动车无法办理注册登记和申领牌证,车辆也不得上路行驶。市车管所工作人员也明确答复,目前不能为电动汽车上牌照。据交巡警部门介绍,目前,国家工信部专门发布了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运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不在公布之列的电动汽车型号,就不能上牌。有些品牌的电动汽车并不在该目录中,因此建议市民在购买电动车之前先到交管部门进行咨询。
随后,记者找到一家电动轿车销售商,询问购买后是否能上路的问题,该品牌的销售人员表示,电动轿车上不了牌照,但“你开着上路也没事,一般不会被查。”然而即便如此,电动车不能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将得不到保险公司的赔偿。
王先生在得到交警部门的解释后,无奈地交付了罚款,领回了自己的车。但他希望代表同样购买了电动轿车的市民呼吁有关部门重视、解决电动轿车的“尴尬”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