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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关于严禁在市区占道露天炭火烧烤公告
为改善城市环境质量,解决占道露天炭火烧烤污染环境、影响市容问题,即日起,市城管委在市区范围内组织开展占道露天炭火烧烤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占用城市道路(含啤酒花园广场)从事露天炭火烧烤,对拒不执行的,城管部门将联合工商、卫生防疫、环保等部门依法取缔。
二、经批准的经营商户,必须使用无烟烧烤炉具,不得存在噪音、烟尘扰民等污染环境的行为。
三、对违反规定的,依据《河北省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第四十条,《石家庄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八条、第二十八条之规定,登记保存违法经营工具,并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四、鼓励群众投诉和监督,市城管委举报电话:12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