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属/农妇输血后感染梅毒
邓玉随是枣强县枣强镇张家屯村人。5月2日,邓玉随的儿子张广申对记者说,2011年9月22日,他的母亲左大腿根部骨折入住枣强县人民医院,医院进行了输血治疗,输血前化验梅毒抗体为阴性。出院后,母亲在家养病,只能在屋子里挪几步,没有出过屋,衣食起居都由家人(主要是父亲)照料。2012年9月9日,母亲的左大腿根部再次骨折,又住进了枣强县人民医院,医院再次输血治疗,输血前化验梅毒抗体却成了阳性。为了进一步确诊,当年9月17日,他的母亲到衡水市哈励逊国际和平医院化验,梅毒抗体呈阳性。他们找到枣强县人民医院后,医院的工作人员、衡水市中心血站的工作人员陪同先后到石家庄卫生防疫站、石家庄白求恩国际和平医院、北京地坛医院化验,结果显示梅毒抗体均呈阳性。
张广申说,梅毒是个“脏病”,母亲在家近一年连屋都没出过,唯一的可能就是2011年在枣强县人民医院输血造成的。为了证明清白,张广申71岁的父亲化验了血,梅毒抗体为阴性。此事给他们全家带来了极大的精神痛苦与名誉损害。张广申认为,枣强县人民医院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如果没有责任,医院为什么带着母亲到处化验?又为什么给母亲治疗梅毒?”现在枣强县人民医院把他母亲送到衡水市第三医院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