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根本上缓解房价上涨的预期,还要增加土地与市场供应
对楼市来讲,今年3月份很不平凡。
在新“国五条”细则刚刚落地的市场背景下,作为配套性的执行层面政策,“限价”政策闪亮登场。3月31日,石市发布《关于公布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的公告》,确定了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提出,确保房价基本稳定,新建商品住房价格增幅低于本市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幅。
据了解,“限价”政策并不是一个新的政策,2011年以来在不少地区都在执行。业内人士表示,从经验来看,在过去个别地方政府相关部门以“限价”配合“限购”的行为,归根结底都是为了在满足政府“限购”规定的框架下,保证市场的基本成交量。对于政府财税收入、市场或房企而言,“保量”也是重头戏,这已成为当前各市场主体在限购大背景下的共识。
房地产资深分析人士张宏伟认为,石家庄等城市的“限价”政策对于遏制楼市房价过快上涨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但“限价”政策也有其负面的市场作用:“限价令”或变为“促涨令”,导致楼市短期内反弹。根据“限价令”,楼盘定价或备案价格会尽量接近价格最高控制点,如此有可能导致楼盘价格整体在限价令范围内整体上调,这样尽管控制了整体市场的成交最高价,但是由于中低端楼盘普遍提价,“限价令”变为“促涨令”,整体市场均价并不会因为限价令而降低,反而会促使楼市短期内量价反弹。
“要根本上解决房价过快上涨的问题,就是要解决供需关系的市场核心问题,也就是说,政府和市场还是要设法更多地增加土地与市场供应,从根本上缓解房价上涨的预期。”他建议,要做好三方面的工作,其一要加大城中村、棚户区等方面的改造力度,使这些闲置土地资源尽快盘活,以储备更多的商品房用地;其二从基础设施、配套等多方面加强对郊区新城开发建设力度的支持,加大新城土地出让力度,以缓解土地市场供应紧张的问题;其三加大对于开发企业“囤地”的整治力度,尽快盘活开发企业手中的土地储备,尽快形成市场供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