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付4个多月的小区仍在施工中
燕赵都市报驻承德记者 陈宝云 文/图
未竣工验收的小区提前交付使用,带来的一系列问题让业主们很烦恼。小区内坑洼不平,尘土飞扬,许多管道井都张着“大嘴”……这是已经交付使用4个多月,位于承德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的一处名为“阳光四季城”的小区的景象。尽管承德市有明文规定,如此条件不允许交付使用,但当地相关部门的监管滞后无疑给业主带来了无尽的烦恼。
反映:新小区内部一团糟
4月17日上午,几十名阳光四季城的业主来到该小区营销中心,与开发企业负责人就小区未达到交付使用条件便提前交房、地下室“缩水”、取暖费、物业费等问题展开了协商。此次反映问题的都是阳光四季城A4区、A5区的业主。A4区业主成先生告诉记者,按照当初与开发企业签订的购房合同,新房交付使用的日期是在2012年12月31日前。“去年12月28日,开发商通知我们领钥匙。当时工作人员说,只有先交费,才能领钥匙看房。”成先生说,看到许多人都办理了入住手续,自己也交了将近两万元的费用,拿到了新房的钥匙。然而,让成先生没想到的是,自从拿到新房钥匙那天起,烦恼也跟着来了。“我一打开房门,屋里的墙壁都是黄的,没水、没电、没暖气,但是物业费、水费、电费、暖气费,一样都没少交。”经过了解,成先生得知,墙壁变黄的原因是,室内管道被冻,用炉子烘烤时熏的。“另外,楼道里的消防设施、小区院里的道路等配套设施,基本上都还没有完工。许多业主很快就明白了,我们被忽悠了,开发商可能是为了避免逾期交房支付违约金。”成先生告诉记者,“新房的烦恼”把大伙儿聚到了一起,“我们有个业主QQ群,许多人把房子存在的各种各样的问题发到了网上,这让大家很震惊,一个新楼为什么会有这么多问题呢?”
据业主代表们介绍,他们先后找到了住建、城管等部门,得到的答复都是该小区还未经过验收。“如果没有经过验收,说明小区还未达到交付使用条件,不是一个合格的产品,开发商就应该向业主支付违约金。”
4月17日上午,经过协商,开发企业负责人就业主提出的一系列问题,分别给出了解决或予以答复的时间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