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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税改征增值税 影响河北几何

    记者:“营改增”是否会加剧贫困县财政困难?

    邢国辉:总的看,“营改增”对贫困县影响比较小。我省贫困县绝大多数是山区县或农业县,服务业特别是现代服务业发展慢、规模小,税收贡献较低。以石家庄市为例,全市贫困县资产租赁服务业税收仅占营业税收入的1.5%,低于全市平均水平(6.4%)4.9个百分点。同时,今年仅省级就安排了11个亿的扶贫资金,在体制上对贫困县也有照顾,可以保证贫困县财政正常运行,不受影响。

    记者:“营改增”试点过程中,部分企业出现了税负增加,如何看待这一问题?

    邢国辉:从试点地区看,改革初期税负增加的企业大约占试点企业的5%。这些企业税负增加,主要与试点面小、地区少造成抵扣不足以及企业经营周期有关,随着试点在全国推开,可抵扣范围扩大,以及资产进入更新期,这些企业的增负程度会下降,甚至减负。上海的情况就是一个例子,试点初期增负较多的交通运输业一般纳税人增税面逐月下降,并于7月份实现全行业减税。

    当然,增负企业特别是交通运输企业也要主动适应改革,加快转变经营方式,加强内部管理;可以采取统一结算、统一到可以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地方领卡加油等措施,增加企业纳税抵扣,降低税收负担。我们也将积极协调交通运输部门、石化企业等,完善相关配套措施;对省内燃油零售企业,推广集中办卡开票、ETC缴费开票等办法,缓解因进项发票难以取得导致的企业税负增加问题。

    记者:一些个体工商户担心原来地税局核定的纳税定额,转到国税局征管后会提高,请问会出现这种情况吗?

    邢国辉:这种情况不会发生,请广大个体工商户放心。一方面,纳税定额不调整,在地税向国税交接过程中,核定征收的个体工商户税收一律不变,而且如果年内规模没有明显增加的,核定的征收额也一律不调整。另一方面,改革后税负会较大幅度下降,个体工商户多属于小微企业,从试点地区看,几乎所有小微企业都是减负的,我们测算的结果也是如此。

    记者:这次“营改增”试点后,原享受营业税优惠政策的试点纳税人,能否继续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

    邢国辉:可以。“营改增”试点保持了现行营业税优惠政策的连续性,试点行业原营业税优惠政策可以延续,并根据增值税特点调整,纳入改革试点的纳税人缴纳的增值税可按规定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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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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