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赵都市报记者 郭晓峰
4月26日,石家庄市公安交管局、环保局在石家庄市新闻中心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限制黄标车和无标车通行的通告》。通告指出,自5月1日起,石家庄市区每天7时至21时,禁止“黄标车、无标车”在二环路(含)以内区域道路上通行(外地籍号牌机动车适用本通告)。
“黄标车”闯禁行路将被抓拍
依据新的《通告》,自2013年5月1日起,每日7时至21时,禁止“黄标车”在二环路(含)以内区域道路上通行。《通告》还指出,未依法取得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无标车)不得上道路行驶。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应当粘贴在机动车前窗右上角,不得故意遮挡或者污损,另外,外地籍号牌机动车适用此限行通告。
为落实通告,石家庄市公安交管局表示,将在二环路以外路段及相关路口,设置“黄标车”限行标志,提示“黄标车”驾驶人合理选择绕行路线;同时,市区各执勤交警大队依托现有岗位对违规通行的“黄标车”进行查扣与处罚工作,并适时在二环路沿线道路组织开展集中统一行动,劝返、查处违规通行的“黄标车”。
“黄标车”将实行定点检测
记者获悉,市公安交管局将与环保局联合设置流动检测点,利用遥感监测系统,随机对无标车、黄标车、冒黑烟的车辆以及其他疑似超标车辆进行实时监测,对发现的尾气不合格、不达标的车辆实行责任倒查制度,严肃追究检测机构的责任。
今后,“黄标车”实行定点检测,环保局、公安交管局联合设立专门的“黄标车”尾气检测站,严格检测项目和标准。据石家庄市公安交管局介绍,检测站将对“黄标车”的尾气实行免费检测,年检即将到期的“黄标车”,如果尾气检测不合格,将不予年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