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将通过五大建设,进一步完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监督管理制度,加快制定一批反映我省特色、推动食品产业健康发展的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充实加强基层食品安全监管力量,强化基层管理责任,确保县级政府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到位,确保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食品安全管理责任、机构和人员到位,确保村(社区)食品安全协管员聘用和经费保障到位。
此外,强化食品安全监管队伍特别是基层监管执法装备配备,统筹提升各级食品安全监管和检验能力。健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食品污染物及有害因素监测布点至少覆盖50%的县(市、区)。在优势农产品主产区建立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点。支持农贸市场检验检测站建设,补助检验检测经费;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的快速反应机制和工作程序,加强应急演练。健全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分析研判和新闻发布机制,确保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能够及时妥善处置,防止不良炒作。
完善食品安全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在创建文明城市、政府绩效考核等领域实行食品安全“一票否决”
据了解,我省将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确保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省政府食品安全办要求相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转变管理理念,创新管理方式,严格履行职责,确保各项监管措施落实到位。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将食品安全作为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纳入创建文明城市、卫生城市评选、社会管理考核和政府绩效考核的重点内容,实行食品安全“一票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