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十不准”、“五要求”
河北新闻网讯(王莹、陈霞、孙燕)为切实加强对“洋品牌”商品经营的监督管理,日前,沧州市工商局对市区苏宁电器、宝马、奥迪等20余家经销代理负责人进行了行政约谈。
近年来,从SK-II系列护肤品、索尼数码相机、立邦漆质量检测不合格,到丰田汽车召回、锦湖轮胎掺杂返炼胶,再到苹果手机售后不执行“三包”规定等,“洋品牌”商品质量服务事件频频发生,涉及服装、日化、汽车、电子、家装等多个领域,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约谈会上,依据《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沧州市工商局对“洋品牌”商品经营者提出了“十不准”、“五要求”,督促经营者加强经营行为自律。“十不准”即:不准虚假标注商品产地;不准经营没有合法进口手续的商品;不准销售不符合产品质量标准的商品;不准销售包装、装潢不合格产品;不准在经营过程作故意夸大商品质量或作其他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不准以打折、促销等名义以虚假的价格销售商品;不准在售后服务时强制消费者使用指定配件或强行收取费用等;不准漠视消费者投诉及提出的合理诉求;不准不执行“三包”规定;不准以协议或格式合同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五要求”即:要建立和完善索证索票制度和进货查验制度;要建立和完善商品经销台账;要建立和完善售后服务制度,自觉履行“三包”规定;要建立消费纠纷处理制度;要建立不合格商品退市、召回制度。
上一篇海水淡化项目落户中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