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记者段丽茜)为确保2013年全省责任书重点减排项目按期完成,我省近日开始对全省重点减排项目进行督导调度通报,从4月起,省环保厅对责任书重点减排项目实行月调度通报制度。
据了解,责任书减排项目多属于重点行业,省环保厅将项目建设进度划为前期、土建、安装设备、调试、完成验收5个阶段,各设区市按照5个阶段分类统计本辖区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并报省环保厅。
省环保厅采取定期组织对重点减排项目建设情况现场检查的方式进行督导。对建设滞后的地区和企业,将按照相关规定实施减排预警。逾期未完成的,将依据情况实施限产限排、阶段性环评限批,在减排考核中列为未完成等级。责任书减排项目原则上不允许实施替代考核。
据介绍,国家将各省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责任书重点项目完成情况作为减排考核的重要内容,对没有按责任书要求完成的地区和企业,将认定未通过年度考核,并实行区域阶段性环评限批。2013年,我省与国家签订责任书项目76项,其中水减排项目38项,大气减排项目38项;各设区市与省政府签订责任书项目171项,其中水减排项目99项,大气减排项目72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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