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记者宋柏松 通讯员胡庆伟)全面推行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实行农民工工资银行化发放,与企业签订支付农民工工资责任状,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应急周转金制度。青龙满族自治县采取多种举措,有效预防和化解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依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该县全面推行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要求凡是在本县行政区域内注册及承包工程的各类用人单位均须足额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且不能及时支付的,启用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对拒不缴纳保障金的企业,相关部门将其确认为“失信企业”,列为重点监管对象。
实行农民工工资银行化发放制度,在全县建筑领域全面推行建筑劳务实名制管理“一卡通”,农民工工资实行银行化发放,工资直接划拨到农民工个人账户。
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应急周转金制度,设立财政专户,主要用于解决政府投资项目中出现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进一步规范项目承包发包行为,按照“用工企业负直接责任,总发包企业负全面责任”的原则,强化工资支付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