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新闻网讯(通讯员 吴楠 张曙光)2013年4月12日,按照廊坊市水务局《2013年周五学习日活动安排》,市水务局水资办主办了廊坊市水务局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培训,局机关科室处及下属单位共70名干部职工参加了学习培训。
首先,市水务局水资源科科长舒秀霞向大家介绍了《廊坊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出台的背景。舒秀霞科长介绍,2011年中央1号文件和中央水利工作会议明确要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作为水利部确定的加快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试点省份,河北省人民政府于2011年10月8日以冀政〔2011〕114号文件发布了《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这是全国第一个正式出台的省级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意见。2012年1月,国务院以国发〔2012〕3号文件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这是继2011年中央1号文件和中央水利工作会议明确要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以来,国务院对实行该制度作出的全面部署和具体安排,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水资源工作十分重要的纲领性文件。
廊坊市作为全省最缺水的城市之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于2013年2月25日上午召开廊坊市政府第37次常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廊坊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2013年3月13日,市政府以廊政〔2013〕11号文件发布了《廊坊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
【责任编辑:李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