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

石家庄市出台新政服务残弱群体 建立制度性保障

    基本医疗保险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保障普通残疾人参加医疗保险,对城镇非从业残疾人,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达到75%左右,最高支付限额达到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6倍左右。支出责任:个人和政府共同负担,各级财政的补助标准按上级文件规定执行,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由县级以上政府给予补贴。保障重度和贫困残疾人参加医疗保险,对重度和贫困残疾人,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全额给予补贴。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障普通残疾人参加医疗保险,对农村残疾人,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达到75%左右,最高支付限额达到当地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8倍左右。支出责任:个人和政府共同负担,各级财政的补助标准提高到年人均不低于360元,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由县级以上政府给予补贴。 保障重度和贫困残疾人参加保险,对重度和贫困残疾人,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全额给予补贴。

    医疗救助

    建立救助保障政策,对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逐步降低或取消医疗救助起付线,政策范围内住院自付费用救助比例不低于50%。

    燕赵都市报记者蔡艳荣

分享到
更多
【责任编辑:李莎】
  • 河北新闻网版权所有 本站点信息未经允许不得复制或镜像
  • 法律顾问:河北球衡律师事务所 杨建国 联系方式:18931159383
  • www.hebnews.cn copyright© 2000 - 2013
  • 新闻热线:0311-67562054 广告热线:0311-67562966 新闻投诉:0311-67562994
  • 冀ICP备09047539号-1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312006002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冀)字第101号|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311618号
  •  公共信息网络安全报警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