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龙集团华北区人力资源总监孙博文说:“我们最主要的目的还是因为经营方面的一个调整,并不针对特定的人群,只是正好她们这几个人所在的岗位也在这次调整的范围中,因为我们总部设在北京,我们和孕妇所交待的这些赔偿结果应该来说都是经过我们咨询了一些法律顾问,应该讲是合法的。”
以内部调整为由解聘孕期妇女真的合乎法律规定吗? 河北张金龙律师事务所的张培杰律师说:“我们国家的劳动合同法中明确规定了女职工们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的,是不能够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司说给她双倍赔偿,这个并不代表着他一定就能够,我愿意接受这种惩罚,就可以和你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显然是不对的。”
同时六名孕妇还对自己的未来表示深深的担忧,一旦被公司解聘,曾经的努力瞬间归零,而如今的她们即将面临生产、哺育孩子等问题,两年内很难再就业,势必面临很大的生活压力,“你看我们六个人,目前都还有房贷,将来孩子出生了,生活还是挺有压力的。”
3月29号,六名孕妇到石家庄市桥东区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石家庄市桥东区劳动监察大队副队长王维:“我们是4月1号给这个单位下的询问通知书,但是涉及到他总部在北京,4月7号电话通知他们总部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