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赵都市报记者 刘岚
自4月初,全省将同时启动工资集体协商“百日行动”。4月1日,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四家(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省企业家协会、省工商业联合会)召开视频会议,部署全省各类企业依法普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加快企业职工增收。
据了解,2013年是推进工资集体协商三年规划的收官之年,今年将重点抓好非公有制企业、世界500强、全国500强在冀企业的建制工作,重点抓好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各地要按照《河北省企业职工工资集体协商条例》的有关规定,切实规范工资集体协商的程序和内容,并指导企业(区域、行业)结合实际确定协商内容,突出工资调整幅度、劳动定额、计件单价等核心内容,没有企业最低工资标准、年度工资标准、调整幅度等量化指标或定额标准的要对合同文本进行修订。
当日,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还命名石家庄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301家企事业单位为“河北省AAA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单位)”,以鼓励和肯定企业对职工合法权益的维护,以及为创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所做的努力。
就读者关心的问题,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相关负责人给予了解答。企业拒绝协商,依法予以查处
燕赵都市报:我省从2000年开始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取得了怎样的效果,又存在哪些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