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记者董广顺)从3月29日召开的邢台市环境保护工作会上了解到,自4月1日起,邢台市将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污染源专项整治行动。
邢台市确定今年全市工业企业烟粉尘、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分别比2012年减少14%、16.7%和17.2%,滏阳河、滏阳新河等河流流出境断面水质优于入境断面,市域内化学需氧量浓度每升低于80毫克,氨氮低于每升20毫克。
此次专项行动,除对重点企业和工业园区开展治理外,将集中力量整治违法排污的小企业。整治范围包括,违反国家产业政策的“十五小”、“新六小”企业;技术落后、污染严重、直接危害群众身体健康的排污企业;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行业集中的地区,即皮毛、造纸、水泥、电镀、化工、钢铁和玻璃工业密集区。整治中,将全面排查摸清排污企业底数,分类治理,对“十五小”、“新六小”企业,彻底取缔;对环保措施不到位、仍采用落后生产工艺、以分散方式加工的排污企业,一律关闭;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擅自停运污染治理设施的、偷排偷放的企业,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