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公助生招生比例不低于80%
每年,各省内重点高中公助生名额都成为考生及家长关注的焦点。记者昨日从省教育厅获悉,按照《意见》,我省将继续推行将公办省级示范性高中公助生招生指标均衡分配到各初中学校的招生改革。
据介绍,今年,我省各县(市、区)(城市市区由设区市负责)将按要求其所属公办省级示范性高中公助生招生名额按照不低于80%的比例,均衡分配到区域内每所初中学校(含民办初中学校),并纳入本地公助生录取工作统一进行,实行分校录取。
省教育厅表示,为保证最大限度地完成名额分配生招生计划,原则上各县(市、区)要按照统一划定的各招生学校统招生最低录取分数线下降50分录取,对部分初中学校在此控制线上仍不能完成的名额分配生招生计划,可由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收回,转为面向本地的统招生招生计划。
民族团结教育今年将占7分
《意见》指出,今年,我省继续将民族团结教育课程内容纳入中考范围。
“2013年,全国统编初中阶段《民族团结教育教材——民族政策常识》的教学内容,继续列入全省初中毕业生升学文化课考试‘文科综合’科目中的思想品德学科试题范围,试题分值不低于思想品德学科分数的15%,即民族团结教育占7分。”省教育厅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