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中考”考生在我省参加中考,将享受与当地常住户籍人口子女同等待遇;中考命题将改为依据《学科课程标准(2011年版)》,命题思路更加灵活;中考首日下午第二科目(文综科目)考试时间进行调整……昨日,河北省教育厅公布《河北省2013年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今年,我省中考考务及高中招生制度方面做出部分调整。
三大“新动向”
外地考生首次可享同等待遇
《意见》要求,要切实做好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本地户籍就业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中考工作。
“根据相关文件,今年中考,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本地户籍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中考享受与当地常住户籍人口子女同等待遇,具体报名、审核、录取办法及条件由各设区市根据本地实际制定。”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按照规定,各设区市要确保这项政策落到实处,切实保障随迁子女公平享受教育权利和升学机会。
该负责人介绍,目前,在省内就读初中的外地考生参加中考,或按要求回生源地考试,或根据就读地的实际政策参加考试,由各地市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关政策,“比方说在石家庄就读初中的外省考生,中考时就只能报考职业高中,而不能报考普通高中。”而今年的政策则首次提出“外地考生”可享受和当地考生一样的待遇。
“不过,在具体的审核标准、录取办法方面,各地市因为情况不同还需依照自己的实际情况来制定具体执行办法。”该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