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记者周洁)河北省卫生厅、发改委、财政厅等7部门近日联合印发《河北省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对河北省基层中医药事业发展提出具体目标和要求。到2015年底,河北省95%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0%以上的乡镇卫生院、70%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站、65%以上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
据了解,河北省将出台扶持政策,把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中药制剂、针灸及治疗性推拿等中医非药物诊疗技术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并将医保支付比例进一步向基层倾斜,鼓励使用中医药服务,引导群众小病到基层就诊。同时,全省所有参合县须按要求提高新农合中医药报销比例。所有县(市、区)要按照基本药物制度要求,为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必要的中药饮片和中成药品种。
方案要求,加强县级中医院基础设施、重点专科和信息化建设,到“十二五”末,每个县级中医医院至少拥有1个省级重点中医专科、2个市级重点中医专科。在加强城市社区和乡村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方面,到2015年底,95%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0%以上的乡镇卫生院建立中医药综合服务区。并将加强基层中医药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到“十二五”末,河北省中医医院中医药人员占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60%以上,中医类别全科医师占基层全科医师的比例达到2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