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通讯员张伟、孙亮 记者周万良)“打理好政府的钱袋子,不让每一分钱打水漂”。沧州市通过开展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工作,严把政府投资项目资金运行关,2012年全市审核项目投资183.9亿元,审减资金23.3亿元,其中,市本级审核项目投资68.7亿元,审减5.3亿元,有效防止了财政投资“高估冒算”。
为确保财政资金多办事、办成事,沧州将基建工程、城市管理、土地整理开发、水利等领域的财政投资项目全部纳入评价审查范畴,基本实现了对全市政府投资项目的评审全覆盖。在财政投资项目的方案论证阶段、预算评审阶段、采购招标阶段、项目实施过程中乃至项目结(决)算阶段,评审人员全程参与,对资金运转全程监控。同时,还建立了“不评审不得招标,不评审不能采购,不评审不予拨款”的财政投资评审“倒逼”机制,让项目单位主动参与到财政投资评审工作中来。
重点加强对项目成本控制环节的评价审查。在项目招标前,主要通过对概算批文、招标文件等的评审,套定额核算工程量、通过询价核实材料价格,对招标标底的合理性作出评价,并以审定的标底作为建设单位招标最高限价,从源头上控制预算“高冒”。在施工中,通过向现场派驻评审人员,参加工程建设施工方各种会议,审查施工合同,对出现的较大设计变更及时现场核实、确认,参与大宗材料及重要设备采购定价等,全面控制支出成本,并为最终决算掌握第一手资料。项目竣工后,在拨付全部资金以前,重点做好项目结(决)算评审,为批复项目财务决算、办理资产移交提供依据。
从建立健全财政投资评审制度、加强评审队伍建设入手,完善财政投资评审体制机制。近几年,沧州市制定实施了《沧州市财政投资项目评审实施办法》、《沧州财政投资项目评审操作规程》等规范性文件,使财政投资评审工作走上制度化轨道。成立了财政投资审核管理中心,建立了由注册会计师、注册造价师和预算员组成的专职财政投资评审队伍,开发了评审程序管理软件,实现了评审队伍的专业化、评审过程的科技化。同时,该市通过建立评审项目组长责任制,制定评审质量考核办法,实行项目评审质量与评审人员收入挂钩制度等,确保项目评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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