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记者王成果)记者从国家统计局河北调查总队获悉,2月份,全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CPI)与上月比上涨1.1%,与去年同期比上涨4.3%。无论是同比还是环比,全省CPI上涨的原因都离不开春节食品价格上涨这一因素。
2月份,我省CPI同比涨幅比1月份扩大了1.5个百分点,同比涨幅扩大主要有两方面原因,一是上年翘尾因素对2月份影响约为1.3个百分点,比1月份有所扩大,二是春节鲜菜、鲜果、肉禽蛋等鲜活食品类价格涨幅扩大,拉动CPI上涨。
从环比看,2月份全省CPI在上月环比上涨1.8%的基础上,再次上涨了1.1%,两个月累计上涨了2.9个百分点,八大类商品及服务项目中,食品价格仍是推动CPI上涨的最大动力。2月份适逢春节,居民消费旺盛,加之天气寒冷等因素影响,食品类价格上涨了3.7%,拉动全省CPI上涨1.2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