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履行义务不充分
【案例】一消费者购买MacBook Air笔记本电脑,到苹果服务商处维修时被告知,主板只保修一年。
【分析】根据我国有关规定,笔记本微型机的主板属于主要部件,三包有效期为两年。只保修一年的规定擅自缩短了三包期限。
8、换件欺诈骗客户
【案例】2012年7月,宁先生因手机屏幕出现裂缝,到当地苹果服务商处维修,支付原装屏幕价格更换了屏幕,但发现更换后的屏幕效果差,维修人员称不保证是原装屏。消费者要求换回原来的屏幕,但换回后手机无法使用。
【分析】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关规定,如果维修者有欺诈行为,消费者可以向其要求加倍赔偿。
9、检测维修不出具报告
【案例】一消费者购买苹果手机后,在15日内发现手机出现质量问题,找到当地苹果服务商,对方检测后认为确有故障,但不予出具检测报告,妨碍了消费者行使换新的权利。
【分析】根据我国有关规定,在维修服务中,经营者负有告知消费者送修产品是否存在质量问题、将如何进行修理等真实信息的义务,检测报告是其中的重要内容,消费者有权查阅、复印。
10、修理拖延时间长
【案例】吴先生2012年6月购买了一部苹果手机,半个月后手机出现短信和游戏无声音问题,当地电信运营商称20天后修好,8月去取机时,维修方称还要一个月时间。
【分析】据我国有关规定,因生产者未按合同或者协议提供零配件,使自送修之日起超过60日未修好的;因修理者自身原因,使修理时间超过30日未修好的,均由销售者负责免费为消费者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移动电话机主机。消费者可依据上述规定,向拖延维修时间的经营者主张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