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公司提醒消费者对快件保价或保险的服务意识也较差,44.21%的消费者表示没有被提醒保价或保险服务,38.04%的消费者被偶尔提醒,只有17.75%的消费者每次都被提醒。
笔者发现,虽然大部分快件的详情单上已提示消费者,贵重物品要保价,但其位置不醒目且字迹较小,消费者很难看到。“贵重物品未保价,一旦丢失或受损,索赔起来难度会增加。按照相关规定,未保价快件丢失或损坏,也应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而不是某些快递公司明示的按资费的几倍赔偿。”省消协副秘书长聂云东介绍。
一直以来,消费者对快件先签后验多有不满。调查表明,44.43%的消费者被要求必须先行签收,28.19%的消费者遇到有时让验视有时不让验视,仅有27.38%的消费者表示可以先验后签。“我们每天都有配送量要求,完不成任务还要罚款。如果每件都验货要耽误不少时间,派送任务就完不成了。”圆通公司一位快递员说,一般看外包装没啥问题就叫收件人赶紧签收了。
聂云东表示,快递服务标准中明确规定先验视后签收,另有规定或者另有约定的除外,“先签后验的‘行规’严重侵害消费者的知情权,增加了纠纷发生的概率。”
除了上述问题外,乱收费、快递员着装不整齐可能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有些快递员送货不到手等也是消费者反映较多的问题。